在販售感覺的年代,品牌也可以擁有自己的價值












今年的七月底美國BusinessWeek發表了ㄧ年一度的百大品牌報告,裡面不乏各行各業,有通訊產業、科技產業、物流產業、零售產業、運動產業、娛樂產業、軟體產業、時尚產業、電子產業、汽車產業......等等,令我驚訝的是天天在用的高路潔牙膏竟然在百大品牌裡面,還有之前廣告做的不錯的牛仔褲品牌Levi's與再忙也要陪你喝一杯咖啡的Nescafe。
看完了這份報告,我心中有個疑問,為什麼ㄧ個品牌可以創造出如此高的價值,一顆蘋果價值九十億美金、ㄧ隻米老鼠要兩百七十億美金,更誇張的是ㄧ個勾勾就要一百億美金,現在國內也在積極的推動品牌台灣如BEN-Q、宏碁、捷安特等楊名國際的品牌,而對於品牌我有一些想法。
當我在一個電子產品上看見『SONY』,我就會有個直覺的反應「這東西恨精緻、很有質感而且價格一定不便宜」,所以在我的經濟能力許可下我願意花多一點錢購買SONY的產品。我覺得這是ㄧ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因為品牌的因素而讓消費者願意買下價格高於其他不同廠牌的同質產品,讓消費者主動的將錢從荷包拿出來,品牌就是有這種魔力。
我認為品牌是ㄧ種映射,他反映出企業所重視的價值、象徵企業的精神以及企業所要給予使用者的訊息,而一個成功的品牌出了基本要求外又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1.ㄧ個好的LOGO
它必須另人印象深刻,像Apple的LOGO是被咬了ㄧ口的頻果
2.ㄧ個好的產品
它必須經的起市場考驗,成為同質產品中的經典款,像Disney出版的「美女與野獸」
3.ㄧ個好的標語
它必須付有創意,並且將整個品牌的概念表達出去,像Nike的「Just Do It !」
4.ㄧ群專業使用者
它可以對企業的產品提出專業性的評論與建議,並可再第一時間反映產品的問題
品牌價值已經深深影響著消費者個購物習慣,所以有許多的企業都在討論品牌經營,不過我覺得品牌是ㄧ個付有門檻限制的遊戲,企業需具備一定的規模才能產生1+1大於2的效益。
延伸閱讀:
Business Week - The 100 Top Brands 2006
品牌長存-數位世界的品牌長青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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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最近強迫自己對特定主題去思考,讓生鏽的腦袋瓜活動活動,希望這些想法可以讓大家產生認同或是否定,期待在這裡與你們的思想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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